記憶的社會框架epub

記憶的社會框架》(法語:Les Cadres sociaux de la mémoire)是法國社會學家莫里斯·哈布瓦赫(Maurice Halbwachs)於 1925 年出版的一部社會學著作。

哈布瓦赫在本書中提出了「集體記憶」(collective memory)的概念,認為記憶並非僅是個人的心理現象,而是受到社會群體和社會框架的影響。他認為,人們的記憶受到其所属的社會群體(如家庭、宗教、階級等)的共同經歷、價值觀和信仰的塑造。這些社會框架為個人的記憶提供了線索和組織,影響著人們如何回憶和詮釋過去。

哈布瓦赫還探讨了不同社會群體的記憶如何相互作用和競爭,以及社會如何通過儀式、節日和紀念活動來塑造和傳遞集體記憶。他认为,集體記憶對於社會認同和凝聚力至關重要,但也可能被政治和意識形態所利用。

《記憶的社會框架》是社會學、歷史學和文化研究等領域的重要著作,對集體記憶的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它挑戰了傳統的記憶觀念,提出了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,為理解社會現象和文化傳遞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框架。

夢境或記憶過去被認為是歸屬個人的私有領域,然而哈布瓦赫承襲涂爾幹關於「集體意識」的觀點,首開先河提出記憶的社會學概念,他認為記憶並非孤立存在,不僅止於個人、精神性或單純的心理層次,而是受到「社會框架」的影響,由相異的社會結構和不同的社會身分,如家庭、宗教、社會階層等因素所構築而成。社會群體的共同經歷所形成的認知與認同框架,繼而對個人與社會各層面產生影響,成為形塑個人記憶的重要力量。從此觀點出發,讓「記憶」成為可以進行分析的社會學主題,並啟示我們思考現時是如何影響人們對往昔的看法,又將如何投射、連結並且形塑集體共同的未來。

這一關於記憶的立論後被廣泛運用於人文學科,成為當代記憶研究的核心基石,為記憶的探討提供全新的視角,成為對記憶與社會集體關係研究中最早亦是最重要的理論著作之一。在探討記憶與夢境、語言、家庭、宗教、社會階級等各個面向的靈光妙思中,亦能咀嚼哈布瓦赫時而動人時而鋒利、獨樹一幟的文風。

夢與圖像─回憶Le rêve et les images-souvenirs

涂爾幹(Durkheim)86三番兩次地說道,「我們的夢跟過去的事蹟是一唱一和的;我們在夢中再度目睹了,我們清醒之際,昨日、前日、年少時期等的所見所為;這類的夢境是常有的,在午夜夢迴時占有一席重要之地。」隨後,他嚴正說明,他所謂的「我們的夢跟過去的事蹟是一唱一和的」,究竟所指為何:這牽涉到的是,「回溯時光隧道」,「去想像,人在睡著的時候,經歷了一段他自己也知道早已消逝的歲月」,整體說來就是,激發出「層層回憶,例如,我們在白天時得到的回憶,只不過是以另一種更加強烈的方式表現出來。」乍看之下,此一觀察毫不聳動。在夢中,最千奇百怪又最複雜難解的心理狀態(états psychologiques),或甚至被認為穿插著動態活動、消耗了某程度的精神活力等的心理狀態,都是有可能發生的。為何回憶不會跟省思、情緒、推論等混雜在一起呢?然而,當我們進一步去檢視這些事實時,涂爾幹所言就不是那麼確定了。

我自問著,我們在夢中所見者,是不是交揉了種種回憶,而且,我們還把這些回憶都當成是如假包換的事實。針對這個問題,大家或許會回應說,夢境中的每一素材都是來自於記憶,夢,都是在一時之間沒有被辨認出來的回憶,不過,往往在清醒的時候,我們卻可能找到這些回憶的本質和起源。大家都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。其實,必須去證明的是(這也正是在之前已提過的段落中,已被確認了的事實),昔日完整的事蹟、全部的場景,都在我們的夢中重新出現,而且,齊全到每一特殊細節都被保留了,也絲毫沒有參雜著其他事件、其他景象的任何成分,更沒有加入任何虛幻不實的元素,以致於當我們醒來時,我們忍不住嘆道:我過去在某某情況下的所見所為都說明了這場夢的由來,不僅如此,我們甚至還以為:這場夢就是確實無誤的回憶,簡單又直接了當地複製了我在某時某地的所聞所為。正是如此,也只有如此,「回溯時光隧道」、「重新活過」生命中某一階段才具有意義。

我是不是過於苛刻了?更何況,以這樣的方式提問後,難道問題本身不是隨之招來可笑的解答?或者,根本也沒有什麼問題可言,因為解決問題的辦法竟是那麼地清楚明白?如果在夢中竟可撩起時空條件如此確切的回憶,為何當我們正在做夢的那個時候卻無法辨認出這些回憶?實際上,往往發生的是,幻覺隨之粉碎,然後,我們就夢醒了。且讓我們假設,過去的場景以非常確切的時空條件在夢中重新演出,裡面帶著一些非常細微的改變,只是改變的輕重程度,恰好到不致於讓我們提高警覺的地步。回憶不就是在那燈火闌珊處,確切明白、真實具體;不過,這時卻也有著某種潛隱的精神活動,它悠悠飄來好抹去幾筆回憶,彷彿是夢神以毫無知覺的捍衛姿態抗拒著夢醒時分的到來。舉例而言,我在夢中看到我坐在一張桌子前,同桌還坐著一群年輕人:其中一個人開口說話;那並不是一個年輕學生,而是我的父母親中的其中一人,但他實在不應該坐在那裡的。光這個小細節,就足以讓我不再把夢和回憶畫上等號,不再堅持夢境複製了回憶的說法。但若夢醒後,我再去把夢和回憶搭上線,難道我不能說,這幕夢境不過是一場追憶?

這等同是說,假使在沉睡時沒有辨識出昔時場景,那我們就無法讓往事再活過一次,還有就是,既然我們不知不覺地去逐一修正這些已發生過了的回憶,以便維護我們的幻覺,以致於這一切經過,就好像是我們事先就已經認出夢中的一草一木,但實際上,它們只不過是、或勉強像是早已發生過了的回憶。不過,首要問題在於,為什麼一絲絲回憶,即使模糊難辨,也會把我們喚醒?其實經常發生的情況是,當我們還在繼續做夢的時候,我們有著正在做夢的感覺,有時候,這樣的事情甚至反覆發生好幾次,一模一樣的夢境,在或長或短的半睡半醒間來回穿梭,以致於當同樣的夢境又重新上演時,我們還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,這也不過是舊戲重唱:偏偏我們卻不會因此醒過來。另一方面,某一段確切的回憶,它完整無缺地複製了我們昔日生活的某一部分,這段回憶能在睡醒後被回想起來,然而,我們卻沒有在做夢時一眼認出,這樣的事情的確是不可思議的嗎?問題在於要不要去追究,實際上,回想起過去和辨識出(reconnaissance)回憶很可能是毫不相關的兩件事:就此角度而言,做夢就可能是一個「關鍵性」的經驗,尤其假使這一經驗指出了,沒有被辨別出來的回憶(souvenir non reconnu),有時是在沉睡時冒出來的。至少這也點出了,對於記憶的某種層次的理解,就此一理解而可得知的是,其實,回憶不需要被辨別出來就可再次浮現。讓我們假設,在記憶的底層保存著種種過往,既無任何差異,也無任何殘缺,換言之,隨時隨地去重新體驗生命中的任何事件是可能發生的。這成串回憶中,只有其中某一部分才會在清醒時重新出現;這好比如是,在我們搜出這些回憶的那個時候,我們依然與當下的真實人生緊密接觸,以致於我們實在無法不去辨認出昔日年華中的片段。在熟睡之際,與真實人生的接觸是被打斷的,因此,我們大可假設,熟睡時,層層追憶襲捲了我們的意識:在這時候,我們如何能辨識出那就是我們的回憶呢?在睡著這個時候,再也沒有現在這個時間點,我們再也不能倚靠在現在此一時間點上來突出回憶這東西;這是因為回憶之所以是過去式的,並非由於我們是在一定距離以外重新看到過去,而是由於過去是在過往的當下中逐漸攤開的,回憶本身是沒有任何因素可用來澄清,每當回憶浮現眼前時,是不是都是第一次。這就是為何,就理論而言,沒有任何事物可用來反駁,在我們沉睡時,回憶在我們身上施展著一股魔幻般的力量,而且,假使回憶不想被認出來,也不需要帶著面具或是改變自己的面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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